为进一步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确保集体合同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从10月26日开始,科左中旗总工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总工会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要求,对国华投资(代力吉)风电场、通辽市江岩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优然牧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价工作。
本次质效评价工作以职工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和企业认可率为导向,围绕企业工会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集体协商流程规范、劳资双方满意认可、集体协商典型案例总结等,采用评价表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座谈、查阅台账资料、调查问卷、个别访谈的形式,对集体协商的代表产生、代表履职、协商(要约)准备、议题内容确定、协商过程、审议审查备案、合同履行生效、协商成效等程序环节,为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质效评估,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意见建议向企业行政方和工会方进行了沟通反馈。
在该旗总工会下发的《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标准表》中看到,集体协商质效评估项目十分详细,协商主体、协商程序、协商内容、保障和改善职工权益,以及集体协商工作知晓度、满意度测评等均有具体的分值划定。
据介绍,2022年度,旗总工会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经常深入企业,向企业行政方、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宣传《工会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协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企业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政策。印发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成立旗总工会、系统(产业)工会和企业工会组成的评估小组,按照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标准,对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成效评估,不断建立健全三级联动的评估体系,为优先推荐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打好基础。
今年,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打造“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办理”的工作模式,强化端口前移,做优涉企案件受理、流转、移送等工作,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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