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全市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动员会议召开。市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旗县市区委统战部长、宗教事务局长、市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场所负责人、市及科尔沁区、开发区宗教工作干部参加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已于2019年11月28日,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共10章68条,是我区第一部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为了适应新的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进一步依法管理和规范宗教事务的需求。有利于更好的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区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标志着全区宗教工作法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宗教事务管理,明确了基层宗教工作的主体和职责,对我市下一步宗教团体建设、人才培养方面都会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为解决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10月1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奇·达楞太到中心城区调研督导冬季供暖准备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局、科尔沁区、开发区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奇·达楞太强调,冬季供暖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身心冷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打好“提前量”、做足“预备课”,确保本月15日如期供暖。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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